银行对账单是签证申请支持材料。
个人银行对账单的要求是:
·银行对账单必须由银行出具。
·除信用卡外,来自任何银行的其他账户的对账单均可接受。
·银行对账单应以A4纸形式提供。
· 如果银行对账单是借记卡的流水记录,必须加盖银行章。如提供银行存折复印件,则须同时出示存折原件,复印件上无需加盖银行章。
· 如申请者的父母或申请者本人为公司法人代表,则请提供申请者的个人以及公司银行对账单。
·提供银行对账单须显示至少最近3个月的进出交易记录。如果未能达到此要求,申请人应提交解释信说明情况。
· 申请人可以提供其他材料证明额外的经济情况,如股票或者基金账户交易记录。
·请注意:银行对账单不是存款证明。它应显示进账和出帐的交易日期。
·银行对账单上必须清楚显示申请者的姓名,且须是银行打印的姓名。申请者自行手写姓名不符合材料要求。如学生提供其经济依附人的银行对账单,请确保对账单上印有账户持有人的姓名。
· · 所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以能够体现月工资,养老金等收入的账单为佳。